房天下南宁二手房数据月报:11月五象新区二手房均价波动幅度明显
房天下南宁二手房网
2017-12-04 12:02:00
来源:房天下二手房数据中心
[提要]2017年11月,南宁二手房市场挂牌均价为:9651元/㎡。环比上月上扬了1.86%。纵观11月南宁各城区二手房均价,良庆区、邕宁区二手房均价变动幅度明显。值得注意的是,11月20日起,南宁二手房交易推行买卖合同网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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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南宁二手房市场较为冷清,成交套数下降明显。纵观11月南宁各城区二手房均价,良庆区、邕宁区二手房均价变动幅度明显。此外,11月20日起,南宁二手房交易推行买卖合同网签制度。
一、南宁二手房市场数据
据房天下二手房数据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11月,南宁二手房市场挂牌均价为:9651元/㎡。环比上月上扬了1.86%,涨幅还是显而易见的。年末将至,南宁二手房市场迎来了新一轮的高潮。
青秀二手房挂牌均价:11833元/平米(10月:青秀二手房挂牌均价:11545元/平米);
西乡塘二手房挂牌均价:8293元/平米(10月:西乡塘二手房挂牌均价:8202元/平米);
江南二手房挂牌均价:8261元/平米(10月:江南二手房挂牌均价:7967元/平米);
兴宁二手房挂牌均价:8820元/平米(10月:兴宁二手房挂牌均价:8670元/平米);
良庆二手房挂牌均价:9060元/平米(10月:良庆二手房挂牌均价:8648元/平米);
邕宁二手房挂牌均价:7559元/平米(10月:邕宁二手房挂牌均价:7196元/平米)。
纵观11月南宁主城区二手房均价,良庆区和邕宁区的二手房均价涨幅是最为明显的。随着五象新区各项配套的一一变现,以及区域内各个楼盘的陆续交房。未来,良庆区和邕宁区的二手房市场或将会更加吸引购房者的目光。
11月,南宁二手房市场总体的波动幅度在预期之内。11月的南宁二手房均价较上月,上扬了1.86%,随着年末的到来,南宁二手房市场或将会迎来一波返乡置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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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友关注度数据分析
1.区县关注度分析
根据房天下二手房数据中心的数据统计,2017年11月,青秀区依然以显著的优势位居网友关注度榜单1,其11月的搜索占比为44.45%,以优势领先于南宁其他各大城区。而位居网友关注度榜单2的则是书香气息浓厚的西乡塘区,其搜索占比为:23.66%。位居网友关注度榜单3的则是刚需购房主阵地江南区,其11月的搜索占比为:11.84%。
从图中数据,以及以往的数据可以看出,青秀区在南宁购房者心中的地位不可撼动,青秀区的医疗教育优势,依然成为很多购房者心目中的优选区域。
2.楼盘关注度分析
根据房天下二手房数据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11月,购房者关注的南宁二手楼盘10分别是:荣和大地,龙光普罗旺斯,莱茵湖畔,荣和山水美地,南宁奥园,盛天华府,中铁山语城,汇东郦城,盛天茗城,利海亚洲国际。
随着南宁新房楼盘装修房的骤增,很多刚需购房者把目光投向了二手房市场。使江南区的二手房越来越受到刚需购房者的关注。近几个月,江南区的大型社区龙光普罗旺斯,以及入住率较高的南宁奥园小区,都进入热搜榜单10。
3.价格、面积、户型关注度分析
(1)房源价格关注度
2017年11月,南宁二手房住宅价格方面的网友关注度情况如下图所示。
据房天下二手房数据中心显示,50-80万区间的搜索占比为:15.55%;0-50万价格区间的搜索占比为:14.79%;80-100万区间的搜索占比为:7.20%;300-0万区间的搜索占比为:3.47%;100-120万区间的搜索占比为:3.47%;120-150万区间的搜索占比为:2.87%;150-200万区间的搜索占比为:2.49%。
(2)房源面积网友关注度
2017年11月,网友对二手房面积的关注情况如上图所示。网友关注的面积区间是110-130平米,其次是90-110平米、70-90平米,分别占比24.33%、22.04%、17.81%。
(3)房源户型网友关注度
2017年11月,3居室的户型受网友追捧和关注,其搜索占比为35.97%。其次则是二居室的户型,其搜索占比为24.14%。搜索占比较低的户型为5居室以上的户型,其搜索占比为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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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源分析以及热门房源推荐
以下几套房源在装修、交通、教育、生活配套、医院、性价比等多个方面都觉有一定的优势,受到了购房者的热切关注。推荐的这些房源,涵盖了刚需房、改善房等满足多种购房需求的热门房源。
热门推荐一:嘉和城塞纳右岸(兴宁 三塘)
【房源特色】精致装修,大三房,采光好,景观好。
【推荐理由】南北通透,户型方正,室内保养好。
热门推荐二:保利童心缘(青秀 凤岭北)
【房源特色】标准小三房,户型方正,保养好。
【推荐理由】精致装修,有大露台,满五年,税费低
热门推荐三:半岛荔园(青秀 柳沙片区)
【房源特色】经典4房,房龄新,交通便利。
【推荐理由】房子地理位置好,总价低,带车位。
四、政策及区域解读
1. 政策
南宁建土地交易信用“红黑名单” 红榜享多种福利
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参与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履约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列入“红名单”可享受多种“福利”,若纳入“黑名单”,参加土地招拍挂将受限。该制度从11月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南宁晚报)
广西物价和住建部门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进行检查
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11月14日,自治区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全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近期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检查,未明码标价、通过虚构价格承诺等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房卖号等行为将受到严查。
(南宁晚报)
南宁修订已购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优化交易流程
《南宁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2年5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活动,南宁市法制办日前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流程做了优化,对群众关注的已购公有住房的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也做了增加补充完善。
(南宁晚报)
11月20日起 南宁二手房交易推行买卖合同网签制度
为规范南宁市存量房买卖行为,加强对存量房经纪行为的管理,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1月17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通知,指出南宁市将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制度。该政策将从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据通知,中介机构在南宁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应当到产权中心办理网签系统用户入网认证手续,领取登录网签系统的专用密钥。取得入网认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通过市住房部门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中心办理用户信息认证变更手续。
(南宁晚报)
2.区域解读
广西出台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 南宁已列入试点城市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试点示范需具备的条件及奖惩措施等。
根据《管理办法》,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主要包括试点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试点城市需要满足具有较好的经济、建筑科技和市场发展条件;具备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根据自身经济水平、发展现状,确定合理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当地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5项条件。
(南宁晚报)
南宁公积金行政处罚征意见 单位不缴纳罚五万
11月13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表》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保证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公开。
违法程度分四档,有效维护职工权益。 单位不给职工缴公积金,处5万元罚款;骗取公积金贷款,取消五年内申请资格;房企拒绝使用公积金,暂停其新项目建设。
(南宁晚报)
南宁落户新政12月1日起执行 不买房也可以落户
11月13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南宁市公安局将正式执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新政实行后,从受理申请到落户完毕最长只需要5个工作日。
今年11月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南府规〔2017〕36号),该意见在原有户口迁移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拓宽落户通道,进一步放宽本市城区的户籍准入条件,全面放开市辖县城镇的落户限制,明确乡村地区迁入条件,实现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向城镇转移等诸多举措。
(人民网广西频道)
南宁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变 投资性购房不能提取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请注意了,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印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此次重新印发的《细则》系对2014年印发的《细则》的修订。昨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对新旧《细则》变动之处及近两年来提取业务中职工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读。据悉,新《细则》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新变化,请缴存职工细看清。
投资性购房,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 异地购房,主贷人需查个人征信记录。 惠民措施,取消单位盖章环节 缴存职工少跑腿。 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支付。 安置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房屋差价款。 还贷提取,贷款未结清不能办其他提取业务。 租房提取,额度有调整夫妻双方可分别提。
(南宁晚报)